继续做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工作 2012年,继续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和困难家庭学生免除教科书费,同时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生活补助。截止11月15日我市下达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资金共计1933.4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共计19698.8万元;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资金共计1242万元,资助人数共计13421人;下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教科书资金3813.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