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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工程,是在原看守所拆迁后改造为特警办公、训练使用。本次改造分为地面改造和地下管网改造。主要施工内容:原监舍及道路拆除后的残留垃圾外运,并在此基础上改造为障碍训练场和运动场,修建台阶及挡土墙;原局部破损混凝土路面拆除并重新铺设;办公楼后混凝土地面拆除后进行景观绿化;设计铺设地下污水、雨水、给水管网等。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该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河南广隆建设集团隆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499,973.78,目前本工程已经完成。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及实际进度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工程进度款申请工程进度款1,050,000.00。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1,050,000.00元(详见附表)

2012926

送:焦作市公安局、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8

 

                    金额单位: 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499973.78

 

 

0.00

1312500.00

1050000.00

 

1312500.00

1050000.00

1050000.00

 

 

 

1

焦作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新址改造工程

 

 

1499973.78

80.00%

河南广隆建设集团隆都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0.00

1312500.00

1050000.00

 

1312500.00

1050000.00

1050000.00

 

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