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林场棚户区改造1#、2#、3#住宅楼工程监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林场棚户区改造1#、2#、3#住宅楼工程建设项目位于焦作市解放区建设路西段南侧,砖混结构,层数5层,总建筑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工程监理收费标准(2007版)、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项目监理费暂按建安费用779.78万元计算,工程监理费建议控制在14.35万元之内,最终监理费的计算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为准。
送:焦作市林场 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