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住建局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住建局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二楼大会议室、三楼小会议室新做石膏板及铝塑板吊顶,穿孔吸音板、九厘板、长城板墙面,复合地板地面,更换旧门以及两会议室的电路改造等。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会议室维修改造工程评审的函》和预算书、施工图纸及现场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预算金额为799,205.33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为154,422.92元,审减金额为644,782.41元。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审不含会议室设备采购费用,建议建设单位按照焦作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
送: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