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景观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焦作市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景观改造项目位于焦作市丰收路至龙源路,总占地面积78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修建道路、绿化种植等。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焦发改投资2012(119)号文批复城区河道改造100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 119号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价格参考《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3期级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原报金额为1,167,611.77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837,563.00元,审减金额30,048.77元。其中:
1、焦作市群英河(丰收路-龙源路)景观改造建设项目工程费报送金额为1,131,757.77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建议控制在822,367.00元以内,审减金额309,390.77元;
2.监理费送审金额为35,854.00元,经审查,监理费建议控制在15,196.00元以内,审减金额20,658.00元。
四、重要说明:
本次评审监理费暂按项目总投资82.23万元为基数计算,建设监理服务项目招标时列明项目投资额,工程实施后根据实际项目投资依实调整。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市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