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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普济游园绿化项目施工及监理费控制价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普济游园绿化项目施工及监理费控制价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普济游园绿地建设项目位于普济路以东,丰收路以北,人民路以南及人民路以北约100米段,占地面积约3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园路及广场透水砖铺设、防腐木坐凳、垃圾箱安装及绿化种植等。

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焦发改投资2012532)号文批复普济游园概算132.1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05.32万元,监理费2.24万元。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 532)号文件、市园林局“关于对普济游园绿化项目招标控制价进行财政评审的请示”,建设单位提供的该工程施工图、清单及控制价、现场的实际情况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1,091,800.00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913,773.69元以内,审减金额178,026.31元。其中:

1建安工程费用送审金额为1,069,396.43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897,193.69元以内,审减金额172,202.74元;

2监理费报送金额为22,403.57元,经审查,该工程建议控制在16,580.00元以内,审减金额5,823.57元;

审定的预算金额为该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最高限价和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施工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批。

2012913

送:焦作市园林绿化管理局、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