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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合同审查意见书

焦作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部分前期费用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位于新华南街西侧、建月花园北邻。该项目总占地面积5654㎡,总建筑面积29215㎡。其中住宅建设面积23752㎡,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166㎡,地下建筑面积4297㎡。本次评审的合同有: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工程勘察、修建性详细规划日照分析、工程场地地震安全评价。

焦发改投资[2012]533号《关于焦作市新华南街德瑞苑小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文件中列出项目概算总投资为7355.34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投资。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文,省计委、物价局豫价房字[1999]337号文,《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豫震发防[2000]12号文,焦政〔20092号文,相关合同及成果报告并参照以往收费惯例及市场行情进行。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送审合同金额为122,800.00元,经审查,该项目合同金额审定109,760.10元,审减金额13,039.90元。其中:

1环境影响评价合同送审金额为5,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5,000.00元;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同送审金额为20,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20,000.00元;

3建设工程勘察合同送审金额为42,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36,180.00元,审减金额5,820.00元;

4修建性详细规划日照分析合同送审金额为15,8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8,580.10元,审减金额7,219.90元;

5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送审金额为40,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40,000.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建设单位送审的以下费用不予评审:

1、用地储备成本费,没有相关收费依据;

2、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建议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缴纳;

3、防雷装置检测设计审查费,未提供成果报告,不予评审。

20121010

送: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