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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气象局林区生态保户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工程前期费用合同审查意见书

焦作市气象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气象局林区生态保户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工程前期费用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气象局林区生态保户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人影指挥中心工程位于焦作新区怀玉路西李万办事处杨庄村北,占地面积15亩(东西宽85.45米,南北长117.04米),建筑面积5500㎡。本次评审的合同有地质勘察、文物勘探、地震安全评价。

焦发改投资[2011]213号《关于下达2011年市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中计划投资1621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900万元,焦发改投资[2012]127号《关于下达2012年市财政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文件中计划投资900万元,其中,市财政投资200万元用于焦作市林区生态保护型人工增雨示范基地项目。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审查时依据焦财办[2012]12号、豫震发防[2000]12号、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及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文物勘探合同及成果报告、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合同及报告,并参照以往收费惯例及市场行情进行。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69,900.00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69,900.00元,其中:

1地质勘察送审金额为9,9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9,900.00元;

2文物勘探送审金额为15,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15,000.00元;

3地震安全评价送审金额为45,000.00元,经审查,审定为45,000.00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建设单位送审的耕地占用税与征地管理费,因没有相关收费标准,所以此两项费用不予评审;

2、图纸设计费因已按规定招标,所以此项费用不予评审。

2012927

送: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