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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2012年8月份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20128月份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行道大修工程西起(0+0.00)果园路,东至群英河(1+584.493),工程全长1584.50米。作市人民路人行道改造工程西起普济河桥,工程全长约3550米。工程内容为:拆除原人行道花砖,重新铺设人行道面砖。本

工程共分四个标段,经公开招标确定一标段施工单位鹤壁市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247.23万元;二标段施工单位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287.50万元,三标段施工单位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218.26万元,四标段施工单位焦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价268.83万元。

监理共分两个标段,经公开招标确定一标段监理单位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标段监理单位河南省海虹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形象进度为:解放路人行道大修共完成人行道铺设面积约8000m2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建设单位报送的进度预算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的确定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20128进度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226.05万元,申请支付进度款181.65万元。经审核,共计完成投资226.05万元,按照合同和施工进度应支付进度款181.6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

1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三标段建设单位原申报施工进度款89.60万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89.60万元

2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四标段建设单位原申报施工进度款88.00万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施工进度款88.00万元

3焦作市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人民路(焦东路-普济河)人行道大修工程二标段监理费建设单位原申报进度款4.05万元,经审核,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监理费进度款4.05万元。

2012829

送: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8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044.94

 

 

0.00

226.05

181.65

 

226.05

181.65

181.65

17.38%

 

1

焦作市人民路、人行道大修工程一标段解放路

人民路(普济河-焦东璐)道路全长3603.9米,解放路(果园路-群英河桥)道路全长1584.5米范围内人行道大修

一标段

247.23

80%

鹤壁市海阳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2

二标段

287.50

80%

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3

三标段

218.26

80%

河南科兴建设有限公司

0.00

112.00

89.60

 

112.00

89.60

89.60

41.05%

 

4

四标段

268.83

80%

焦作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0.00

110.00

88.00

 

110.00

88.00

88.00

32.73%

 

5

监理费

施工一标、二标、三标、四标监理

一标段

12.01

80%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6

二标段

11.11

80%

河南省海虹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

0.00

4.05

4.05

 

4.05

4.05

4.05

36.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