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建设路(银河路-金源路)工程监理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监理报酬应按竣工结算金额为基数调整。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建设路(银河路-金源路)工程监理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专用条款“第三十九条”监理报酬应按竣工结算金额为基数调整。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