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区河道管理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来的“焦作市龙源路景观河(山阳路-群英河)绿化养护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建议增加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甲方损失的合同条款内容。 2012年8月23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