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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建设路(银河路-金源路)工程施工合同审查意见书

焦作市城投道路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建设路(银河路-金源路)工程施工合同中涉及工程造价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提出如下修改意见:

一、合同专用条款第4.1.81)条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包括:“施工用地、水、电道路等费用由使用者(或发包人)支付”与“承包人应当对施工场地或附近实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其他工作的独立承包人履行管理、协调、配合、照管和服务义务,由此发生的费用被认为已经包括在承包人的签约合同价(投标总报价)”内容不相符合,建议修改

二、合同专用条款第16.1条 “主要材料价格在施工期内与投标时焦作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12年第1期信息价波动不超10%(含10%)不做调整,超出10%(不含10%)允许调整材差应按招标文件第16.1条填写。

三、附件四: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第二、7条应增加“道路沥青路面5年内不出现沉陷、雍包、麻面等病害”内容

                              

2012814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