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公园木长廊道路及中心广场地面维修工程预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人民公园木长廊道路及中心广场地面维修,主要工作内容拆除地面及铺装、木长廊工程、原混凝土路面拆除及中心广场地面改造。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数量,价格参照以往类似项目的中标价格及市场价。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预算金额为175,178.34元,经审查,该工程预算建议控制在130,823.08元以内,审减金额为44,355.26元。
送:焦作市人民公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