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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供热 管网(换热站至第一检查井)工程专业暂估价预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供热管网(换热站至第一检查井)工程专业暂估价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人民路东段,北临恩达路,东临焦作市检察院,西临瓮涧河,南临人民路,建设占地面积39.452亩,规划建设总面积23,760 m2。该项目经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河南华都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6,120.09万元,其中的供热管网工程为专业工程暂估价,建设单位现申请对该暂估价进行评审。本次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从换热站铺设121DN125预制保温管至第一检查井,其中包括弯头、三通等的制作安装。

焦发改投资[2011]145号文批复初步设计概算投资9,988.87万元,资金来源由焦作市地方财政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供热管网(换热站至第一检查井)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2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为131,400.30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12,653.53元,审减金额18,746.77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招标时供热管网工程为专业工程暂估价,暂估价金额为5.00万元,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11.27万元,超出暂估价6.27万元,请建设单位落实好该部分超出金额资金来源后,再进行招标;

2、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813

送: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