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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2年7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20127月份进度款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沉陷区治理工程包括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阳光、玉河、丽园、云台、荣祥、玉泉等六个住宅小区及其配套的医院、学校等工程。其中中央医院门诊楼工程地下一层,地上十六层,总建筑面积为2.52万平方米;六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67.32万平方米;新建学校、医院、幼儿园等配套工程面积达6.051万平方米。

豫发改设计【20042064号文批复总概算83,670万元,其中新建小区及中央医院项目建安费用投资35,504.16万元。

20127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丽园西区9#楼外墙保温及排水;玉河北区一标段内粉、地面及排水、社区楼主体完成;玉河北区二标段排水完成。

二、审查依据:

本次审查依据工程施工合同、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程价款支付报审表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7月份进度款原报完成投资2,767,900.00元,申请工程款2,214,300.00元。经审核,7月份共完成投资2,767,900.00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214,300.00(详见附表)。其中:

1、丽园西区9#楼应支付工程进度款213,400.00元;

2、玉河北区一标段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900,000.00元;

3、玉河北区二标段应支付工程进度款100,900.00元。

201281

: 焦作矿区采煤沉陷综合治理办公室    局经建科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  (盖章)

20127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财政审查情况

标段名称

付款方式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累计完成投资(不含本次)

累计已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应付款

累计应付款占合同比例

备注

 

 

 

 

 

 

 

276.79

221.43

 

 

 

276.79

221.43

 

 

 

丽园西区及荣祥小区3#

一标段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0%,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

1062.71

80%

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0.00

0.00

937.39

749.92

749.92

0.00

0.00

70.57%

3#4#5#6#7#

 

二标段

同上

148.29

80%

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144.43

129.99

129.99

0.00

0.00

87.66%

荣祥3#楼,已竣工验收

 

室外配套

 

 

0.00

0.00

10.00

8.00

8.00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0.00

 

 

 

丽园西区及荣祥小区3#楼合计

 

 

 

0.00

0.00

 

 

 

0.00

0.00

 

 

 

丽园西区9#

同上

254.43

80%

焦作市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26.67

21.34

192.51

154.00

175.34

26.67

21.34

68.91%

 

 

玉河北区

一标段

按照月进度支付,发包人按承包人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到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5%,余5%为质保金

5073.79

80%

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17.51

174.00

3,505.77

2,804.61

2,978.61

217.51

174.00

58.71%

1#2#3#4#5#6#7#8#9#10#17#

 

室外配套

 

 

 

20.00

16.00

30.00

24.00

40.00

20.00

16.00

 

 

 

小计

 

 

 

237.51

190.00

 

 

 

237.51

190.00

 

 

 

玉河北区

二标段

同上

758.09

80%

河南征信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2.61

10.09

580.08

464.05

474.14

12.61

10.09

62.54%

11#12#

 

三标段

同上

803.65

80%

焦作市晟通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625.55

500.45

500.45

0.00

0.00

62.27%

13#14#

 

四标段

同上

886.88

80%

焦作三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0.00

0.00

678.36

542.68

542.68

0.00

0.00

61.19%

15#16#

 

玉河北区合计

 

 

 

250.12

200.09

 

 

 

250.12

200.09

 

 

 

阳光小区高层

一标段

主体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款的5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0%,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到结算价款的95%,剩余的5%工程款作为质保金。

1502.44

 

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1,502.40

1,201.22

1,201.22

0.00

0.00

79.95%

18#

 

室外配套

 

 

0.00

0.00

20.00

16.00

16.00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0.00

 

 

 

二标段

同上

1218.19

 

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0.00

0.00

1,218.19

1,096.37

1,096.37

0.00

0.00

90.00%

6#楼,已竣工验收

 

室外配套

 

 

0.00

0.00

69.50

55.60

55.60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0.00

 

 

 

阳光小区高层

三标段

同上

2071.66

 

河南现代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2,071.66

1,864.50

1,864.50

0.00

0.00

90.00%

26#28#楼,已竣工验收

 

阳光小区高层合计

 

 

 

0.00

0.00

 

 

 

0.00

0.00

 

 

 

阳光小区高层消防

施工过程中按进度款80%付款,付至合同总价的80%停止;安装调试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5%的工程款为质保金

132.00

80%

河南泰通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0.00

0.00

124.00

99.20

99.20

0.00

0.00

75.15%

 

 

阳光小区高层及30#楼供电工程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90%,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质保金

 

80%

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0.00

0.00

108.75

87.00

87.00

0.00

0.00

 

 

 

玉河高层及地下车库消防购置安装工程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安装调试经消防监督部门验收合格且经审计后支付至工程价款的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

143.00

80%

河南永威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焦作分公司

0.00

0.00

16.50

13.20

13.20

0.00

0.00

9.23%

 

 

玉河小区开闭所配电工程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后30日内,工程款付至合同价款的90%,竣工结算后30日内支付至结算价款的95%,,剩余的5%作为质保金,验收后满一年无质量问题30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139.26

80%

焦作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139.26

125.33

125.33

0.00

0.00

90.00%

已竣工验收

 

玉河小区

三标段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的90%,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质量保证金

479.15

80%

焦作市宏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0.00

0.00

490.77

406.62

406.62

0.00

0.00

84.86%

幼儿园、地下车库

 

变更

 

 

0.00

0.00

1.34

1.07

1.07

0.00

0.00

 

 

 

小计

 

 

 

0.00

0.00

 

 

 

0.00

0.00

 

 

 

玉河小区合计

 

 

 

0.00

0.00

 

 

 

0.00

0.00

 

 

 

玉泉南区室外电气安装

按月进度支付,按当月完成工作量的80%支付工程款,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总造价90%,结算审核后支付到95%,剩余5%为质保金

141.27

80%

焦作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0.00

0.00

138.27

125.12

125.12

0.00

0.00

88.57%

已竣工验收

 

变更

 

 

0.00

0.00

7.84

6.27

6.27

0.00

0.00

 

购买高压电力电缆

 

小计

 

 

 

0.00

0.00

 

 

 

0.00

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