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2012年1-5月份市管路灯日常维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2011年1-5月份市管路灯维修工程内容主要为市区内市管道路路灯维修。包括:解放路、塔南路、普济路等其它28条道路的路灯维修和对路灯供电设施改造等项目。焦发改政投[2012]119号文件(焦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2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安排日常维修资金800万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没有设计图纸,审查时依据现场实际情况及现场签证、建设单位所报工程结算书、《2002版河南省市政工程单位综合基价》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470,83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1,165,949.13 元,审减金额304,880.87 元。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