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殡仪馆: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殡仪馆守灵间钢结构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殡仪馆守灵间钢结构工程,建筑面积186.90平方米,采用轻钢结构,屋面板及墙板采用75mm厚复合彩钢板。基础为C30钢筋混凝土独立基础,砖为MU10烧结煤矸砖。下部墙体为1.2米高240mm厚砖墙,外贴仿蘑菇石面砖等。项目资金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施工单位投标单价及其他取费标准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318,690.64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95,044.58元。审减金额23,646.06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送:焦作市殡仪馆 局社保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