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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博物馆大门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博物馆大门维修改造工程

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财审结字[2012]57

焦作市博物馆: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博物馆大门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博物馆大门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内容有:拆除原花岗岩大门装饰,采用50槽钢,4*4角钢焊接骨架新干挂花岗岩装饰,大门两侧门岗房墙面抹灰、刷漆等其他项目。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结算书、装饰工程竣工验收表及现场勘查情况等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2011年第6期。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9,776.06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2,404.65元,审减金额7,371.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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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716

送: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