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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劳教所监控设备安装工程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劳动教养管理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劳教所监控设备安装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市劳教所监区的监控设备更新工程,主要工作内容:新增硬盘录像机及监控显示器3台,红外半球摄像头38个,红外枪机摄像头11个,原有设备安装修复等。资金来源为市财政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结算书和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审查,主要材料价格参照合同价及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6,525.00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2,880.80元,审减金额3,644.20元。

2012716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