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送审的JGT2012-13号宗地土地评估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因原中站水厂和第三水厂加压站已停止生产等原因,市投资集团成立后,为盘活该项资产着手进行了土地整理工作,用于平衡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性项目等项目支出。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河南昱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该宗土地进行了评估,评估费用由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支付。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原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012号文,焦政〔2009〕2号文,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土地估价报告及其它原始资料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土地评估费为8,664.8元,经审查,该费用建议控制在8,664.8元。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