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储地2012-11、12、13、14号储备土地测绘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拟征收位于人民路两侧马村区待王镇集体土地721.0785亩,为做好土地收储和供应工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委托中纬测绘规划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完成了拟征焦储地2012-11、12、13、14号储备土地的勘测定界、地籍、出让图件编制等工作。本次评审的内容为该批土地的测绘费用。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测绘服务收费标准项目(文件编号:JCZXDLTP[2008]212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拟征收土地的勘测定界图、宗地图、地籍图等其它技术成果及原始资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原报测绘费金额为118,900.00元,经审查,该项目测绘费金额建议控制在104,198.50元以内,审减金额14,701.50元。
送: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局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