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占压解放区环卫处垃圾中转站及原造纸包装总厂办公楼补偿费用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建设单位送审项目为郑焦城际铁路占压解放区环卫处垃圾中转站及原造纸包装总厂办公楼补偿费用,包括解放区环卫处垃圾中转站房屋、围墙,原造纸包装总厂办公楼等其它地面附着物。
二、审查依据:
依据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焦城际指[2010]1号文件《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关于<印发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解放山阳马村区段征迁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2012]4号会议纪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送审的《郑焦城际铁路解放区环卫处垃圾中转站及原造纸包装总厂办公楼补偿费用评审申请》,以及市城际铁路办公室提供的其它原始资料情况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原报费用为1,215,100.97元,经审查,该费用为1,207,852.83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送审附着物的真实性及数量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负责。
2、场地平整费用无标准,本次评审予以扣减。
2012年8月2号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