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实验中学寄宿制改造工程,本项目包含土建工程、电气改造、钢木安装及卫生间改造工程。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原图书楼二至四层进行改造,通过增加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将原书库分隔成学生宿舍、增加照明设施、安装室外钢楼梯及卫生间改造等。
资金来源为焦发改投资〔2012〕218号文下达的市直学校校舍小型维修费用。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实验中学学生宿舍楼改造工程施工图、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定额套用《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08版),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2012年第3期《焦作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1,015,070.05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933,903.23元,审减金额81,166.82元。其中:
1、土建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254,808.21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246,853.99元,审减金额7,954.22元;
2、电气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203,700.23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183,892.68元,审减金额19,807.55元;
3、钢木安装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257,805.5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204,893.68元,审减金额52,911.91元;
4、卫生间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298,756.02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为298,262.88元,审减金额493.14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年8月1日
送:焦作市实验中学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