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美容中心装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评审,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市卫生学校原学生宿舍,根据国家示范学校建设要求,需要整体装修美容中心。主要施工内容:门头干挂铝塑板招牌,大厅石膏板造型吊顶,墙面刷乳胶漆,铺1000*1000的地砖,二楼房间粘贴壁纸并铺12mm厚仿实木木地板、卫生间铲除原面砖和地砖后重新铺300*450的墙砖、300*300的地砖,水电线路改造等。资金来源为示范校建设资金。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报送的预算书、装修效果图及现场勘察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焦作标准造价信息》2012年第二期及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原报预算金额为238,356.27元,经审查,该项目预算金额控制在161,225.00元以内。
本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安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送: 焦作市卫生医药学校、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