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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财政局,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

为做好“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省财政厅以豫财税政〔201237 号转发了财政部《关于举办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的通知》(财法函〔201236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本次竞赛是财政“六五”普法活动的重要内容,竞赛结果也是“六五”普法考核验收的重要指标。现将《通知》转发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总体要求。各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竞赛的宣传、组织工作,按照属地和隶属管辖的原则,动员财政工作人员、财会人员和其他人员上网参加竞赛答题,以财政部举办的全国财政“六五”普法法规知识竞赛为契机,深入学习财政法规知识,切实提高财政法律意识。竞赛试题刊登在财政部网站“热点专栏”中的“财政法规知识竞赛”栏目(http://caizhengfagui.ata.net.cn/candidate/login.aspx)。答题时间为201271930

二、工作目标本次知识竞赛,力争使全市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参赛率达到100%,财会人员参赛率达到90%以上,努力使其他社会人员广泛参与。确保参赛人员答题质量,力争平均成绩达到90分以上。通过竞赛,提高全市财政、财会工作人员法律意识和水平。

三、组织分工市财政局税政与条法科负责全市此次参赛的组织工作,竞赛过程中,将在市财政局内网“财经沙盘”定期对各县(市)区财政局组织参赛情况进行统计和通报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配合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确保本单位工作人员全部答题;各业务科室、会计委派中心要加强与预算单位的沟通协调,组织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参赛,力争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全部答题;会计管理机构要加强宣传,组织本地区其他财会人员参与竞赛;局办公室会同税政与条法科做好在焦作日报等媒体上的宣传工作。

各县(市)区财政局要确定一位分管领导全面负责此项工作,财政局法制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地区参赛组织工作,确保辖区内财政系统工作人员全部答题;会同会计管理机构组织本地区财会人员参与竞赛;会同各部门预算管理机构组织预算单位财会人员参与竞赛;充分利用当地报纸、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介,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努力使其他社会人员广泛参与。

四、考核奖励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的通知》(财法〔201113号),市财政局将各县(市)区财政局组织情况,作为财政“六五”普法验收的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将根据竞赛组织工作及参赛人数、财政干部参赛率和答题成绩等情况,对表现优秀的财政局和网上公开抽取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五、其他事项。各县(市)区财政局法制机构负责人为本地区竞赛联络员,局机关各科室、各二级机构确定1名本单位竞赛联络员,726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发到jzsz888@126.com邮箱。

联系人:崔慧敏    电话:03913121097

一二年七月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