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需发生的土地测绘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搬迁建设项目需征用土地面积175.37亩,征地范围:东至李屯村耕地,西至住郭庄村耕地,南至新河,北至焦作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本次评审的内容为:此地块的测绘费,资金来源为投资集团融资。
二、审查依据:
本合同审查时依据焦作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的征收土地协议书草稿、勘测定界图、《测绘工程产品价格》、焦政[2009]2号文进行。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送审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搬迁建设土地测绘费为87,685.00元,经审查,该土地测绘费审定为20,384.00元,审减金额67,301.00元。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