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和焦春、春太220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220千伏焦春线、春太线、110千伏焦冯线改造项目。工程分为南段、北段两部分,南段新立6基电缆终端塔,改造焦春线长度3*900米,春太线长度3*740米,焦冯线长度3*820米;北段新立杆塔31基,改造双回路220千伏线路长度5.7千米,110千伏线路0.87千米。
工程形象进度:南段已完成全部工程,北段土方工程、基础工程、杆塔工程施工完成。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施工合同、已完成工程进度、工程款支付申请书及现场勘察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焦春、春太220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1250万元,申请工程款1000万元。经审核,共完成投资625万元,本次按照合同及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进度款500万元(详见附表)。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盛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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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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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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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 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45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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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0.00 |
125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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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0 |
500.00 |
3000.00 |
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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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焦春、春太220KV输电线路改造工程 |
线路改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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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00 |
80% |
焦作市光源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
2500.00 |
1250.00 |
1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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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00 |
500.00 |
3000.00 |
66.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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