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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海关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和文物勘探费评审报告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焦作市海关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工程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和文物勘探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海关监管场所是为海关提供查验场地和办公设施,提供相应的配套设备,满足海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办公和生活需要的场所,选址位于马村区文昌路与待王铁路桥交叉处西北区域范围内(占地约40亩)。

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市政府[2011]63号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和焦发改服务业[2012]115号批复,《河南省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管理办法》、焦财办〔201212号等文件以及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原始资料并参考市场价进行评审。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前期费用原报金额为10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7.11万元以内,审减金额2.89万元。其中:

1. 地震安全性评价费原报金额10万元,审定金额7.11万元;

2. 文物勘探费单价建议控制在2.5/以内

四、重要事项说明

文物勘探费应根据实际勘探面积支付相应费用。

                                   

 2012年5月30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