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焦作市财政局网站!

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焦储地2011-05号用地土地评估费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土地储备中心焦储地2011-05号用地土地评估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储地2011-05号(原聚达化工)用地纳入政府储备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供应前需按照规划用途对其进行土地评估,做为设定底价的依据。根据评估合同,应支付土地评估费。

二、审查依据:

本项目依据《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关于对储备土地评估进行评审的请示》、土地评估合同、原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012号文件、焦政〔20092号文件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5,100元,经审查,该项目金额审定为5,100

2012530

送:焦作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