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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店后村西口附着物补偿费用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店后村西口附着物补偿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段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对怡光路口八字口新征土地内地面附属物进行补偿。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拆迁补偿依据焦政办[2009]46号文件,焦作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提供的“关于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店后村漏报部分拆迁补偿费用评审的情况说明”、实物调查清单及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287,180.00元,经审查,建议建设单位根据附表所列标准进行补偿。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送审店后村西口附着物的真实性及数量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调查单位负责。

2012524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局

附件:

人民路店后西口附着物补偿评审表

序号

项目

规格

单位

送审补偿标准(元)

建议补偿标准(元)

备注

1

大堤

150m*2面石头、高3m

m3

80

20

 

2

水泥河

150*0.8*0.8

m

80

35

 

3

水泥路

150*6

80

45

 

4

垃圾池

3*5*2

m3

150

90

 

5

堤外水泥路

153*6

80

45

 

6

堤外水泥河

168*4*1.5

m

80

35

 

7

成材树

 

50

50

 

8

幼材树

 

50

20

 

9

柏树

 

m

600/

30/

按高度补偿

10

路碑

 

1000

500

迁移费用

11

菜地

 

900

900

 

12

成果树

 

30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