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烈士陵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烈士陵园设计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烈士陵园将现有烈士陵园整体改建,院内设施整体改造,将400余座烈士墓需迁葬,将市辖区散葬烈士墓集中安葬于烈士陵园。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前期费用原报金额为9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5.36万元以内,审减金额3.64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审前期费用暂按项目总投资200万元为基数计算,工程实施后根据实际项目投资依实调整。
2012年5月24日
送:市财政综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