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位于焦东路以东、人民路以北,机房位于中心办公楼二层,为满足中心业务发展的需要,现需对机房进行装修,并对设备进行升级改造。机房装修包括土建工程、空调系统、供配电系统、防雷接地系统、消防工程及机房监控系统等。所需购置的设备主要用于改造现有网络的体系结构,主要包括安全设备、网络设备、存储设备以及相关的软件系统等。
资金来源为专项资金。
二、审查原则:
本项目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房装修及设备购置项目设计方案及建设单位报送预算进行审查,设备及材料价格通过网上询价及参照市场价。
三、审查情况: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预算金额5,073,261.94元。经审查,该项目预算审定为4,934,642.42元,审减金额138,619.52元。
本项目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项目方案设计范围内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项目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项目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的,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年5月15日
送:焦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