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园林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缝山针公园通道桥(1-10m)一阶段工程施工图预算及勘查设计费、监理费已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
焦作市缝山针公园通道桥(1-10m)一阶段工程箱式通道高度3.5米,宽度10米,长度39.5米,框架桥顶板厚70cm,底板厚72cm,壁厚75cm,通道内人行道面层用荷兰砖,下铺C15砼垫层。主要施工内容为:箱式通道主体及梯道、坡道等附属工程。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焦作市缝山针公园通道桥(1-10m)一阶段工程施工图预算、施工图纸及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勘查设计费及监理费按相关标准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本工程原报施工图预算金额为4,612,720.49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3,320,267.19元,审减金额1,292,453.20元。
原报设计费250,000.00元,经审查,设计费应控制在99,700.00元以内;
原报监理费200,000.00元,经审查,监理费应控制在67,500.00元以内。
本工程预算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下步招投标、合同及施工等工作须在批复的工程预算内进行,不得突破。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012年5月15日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