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郑焦城际铁路塔南路至山阳路铁路沿线两侧实物补偿费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次评审的内容为郑焦城际铁路塔南路至山阳路铁路沿线两侧实物的补偿费,涉及树木、机井、坟墓等附属物及青苗补偿。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依据焦城际指[2010]1号文,建设单位提供的“关于郑焦城际铁路塔南路至山阳路铁路沿线两侧实物补偿费用的评审申请”、郑焦城际铁路塔南路至山阳路铁路沿线两侧实物补偿明细表及其它资料与现场勘察情况进行。
三、评审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附属物补偿费103,182.00元,经审查,该附属物补偿费为100,782.00元,审减金额2,400.00元。
2012年5月11日
送:焦作市郑焦城际铁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