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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海关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地质勘察费和初步设计费评审报告

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焦作市海关监管场所及物流园区一期工程项目地质勘察费和初步设计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海关监管场所是为海关提供查验场地和办公设施,提供相应的配套设备,满足海关工作人员和其他人员的办公和生活需要的场所,选址位于马村区文昌路与待王铁路桥交叉处西北区域范围内(占地约40亩)。

资金来源由项目单位自筹解决。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市政府[2011]63号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和焦发改服务业[2012]115号批复,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前期费用原报金额为187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59万元以内,审减金额128万元。其中:

1. 设计费原报金额135万元,审定金额52.62万元;

2. 地质详勘费用审定金额6.38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审前期费用暂按市政府[2011]63号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和焦发改服务业[2012]115号批复文件项目总投资4245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估算为3048万元为基数计算,地质详勘费用暂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米数控制在75/M以内,工程实施后根据招投标文件依实调整。

                                  

                                  201252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