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店后村、北朱村漏报部分拆迁补偿费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焦作市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段因工程建设需要,需对怡光路口及建设路口八字口新征土地及地面附属物进行补偿;同时对店后村等错漏登附属物进行补偿。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项目拆迁补偿依据焦政办[2009]年46号文件,焦作市建设投资集团公司提供的“关于人民路延伸工程中站区店后村、北朱村漏报部分拆迁补偿费用评审的情况说明”、勘测定界图、实物调查清单及现场实际勘查情况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金额为993,944.38元,经审查,该项费用审定为572,277.53元,审减金额421,666.85元,详见附表。
四、重要事项说明
1、本次送审店后村错漏登附着物补偿,因拆迁任务紧急且现场已经拆除无法踏勘现场,附着物的真实性及数量的准确性由建设单位及其委托的调查单位负责。
2、建设单位应在办理征地手续后,严格按照土地部门实际核准征地面积支付征地费用及赔青费。
3、店后村西口附着物无调查单位出具的多方签字认可的实物调查表本次暂不予评审。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预算编制局
附件:
人民路中站段店后村、北朱村漏报部分拆迁补偿费用 | ||||
序号 |
项目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1 |
人民路(怡光路口)占用店后村土地征地费 |
327105 |
242100 |
85005 |
2 |
人民路(建设路口)占用北朱村土地征地费 |
96435 |
51390 |
45045 |
3 |
人民路(建设路口)占用北朱村土地赔青费 |
2893.05 |
1541.7 |
1351.35 |
4 |
店后村漏登附着物补偿 |
280331.33 |
277245.83 |
3085.5 |
5 |
店后西口漏登附着物补偿 |
287180 |
0 |
287180 |
6 |
合计 |
993944.38 |
572277.53 |
421666.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