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费评审报告
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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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市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监理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北部采石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是国土局2007年争取的中央财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资金300万元。
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监理费进行评审。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财建[2007]524号、豫财办建[2007]315号、焦发改收费[2007]303号、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经审查,该工程项目建安投资按256.17万元计算,监理费建议控制在5.03万元之内。
2012年4月26日
送:焦作市国土资源局、局经建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