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塔北路上下行线拓宽改造、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设计招标控制价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塔北路上下行线(太行路—解放路)拓宽改造工程,原矿中路长420米,红线宽35米,广场上、下行线长415米×2,红线宽25米,新建道路及附属设施;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果园路(烈士街—和平街)、和平街(果园路—民主路东130米),计划敷设DN500管道1365米。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2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焦发改城市[2012]119号)要求,今年市财政计划投资720万元用于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投资1000万元用于塔北路上下行线工程。
二、评审依据和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城市[2012]119号文件,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送审该项目设计费用金额为744,800.00元,经审查,该设计费用审定为457,591.20元,审减287,208.80元。其中:
1、塔北路上、下行线拓宽改造工程
①.设计费用(含初设和施工图)送审金额为435,400.00元,经审查,该费用审定为230,472.00元,审减204,928.00元;
②.施工图审查费用送审金额为24,880元,经审查,该费用审定为15,364.80元,审减9,515.20元;
③.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送审金额为20,000元,评审予以扣减。
2、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
①.设计费用(含初设和施工图)送审金额为231,600.00元,经审查,该费用审定为198,554.40元,审减33,045.60元;
②.施工图审查费用送审金额为13,200.00元,经审查,该费用审定为13,200.00元;
③.初步设计专家评审费送审金额为20,000元,评审予以扣减。
四、重要事项说明
1、审定批复金额作为该工程设计费、图纸审查费用最高限价和招标拦标价。如有设计变更等需增加投资预算,应按原程序报审。
2、塔北路上、下行线拓宽改造工程设计费用招标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安费1000万元进行计算,老城区集中供热管网工程设计费用招标按照建设单位提供的建安费720万元进行计算,建议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下步签订合同、支付设计费用根据工程预算招标控制价进行调整。
2012年4月26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