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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 设计费、地质详勘费用评审报告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设计费、地质详勘费用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拟建的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前期阶段设计费、地质详勘费用。

资金来源一厂自筹资金约3800万元,其余搬迁补偿补偿资金由投资集团负责筹措。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经济开发区更名等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24号文件和《常务会议纪要》[2011]57号文件,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等有关费用的计取标准结合我市近年来惯例进行。

三、评审结论

该项目前期费用原报金额为531.58万元。经审查,该项目前期费用建议控制在305.54万元以内,审减金额226.04万元。其中:

1. 设计费原报金额531.58万元,审定金额300.7万元;

2. 地质详勘费用审定金额4.84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次评审前期费用暂按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焦作经济开发区更名等问题的会议纪要》[2011]24号文件厂搬迁总投资1.5亿元为基数计算,地质详勘费用暂按建设单位提供的米数及孔数以75/M计算,工程实施后依实调整。

                                    

                                      2012425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