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110KV Ⅱ焦于线改造工程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起点位于原Ⅱ焦于线14#杆,终点位于原Ⅱ焦于线18#杆
本工程架空导线选用LGJ-240/40(GB1179-83)型稀土钢芯铝绞线,避雷线选用GJ-50(GB1200-83)型镀锌钢绞线;新建线路长度1116米,共用杆塔9基,其中单回路耐张塔110J30-18米2基,单回路直线塔110Z1-21米6基,单回路直线塔110Z1-24米1基。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执行《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第四册送电线路工程》(2006年版),材料价格参照《河南省送变电工程装置性材料预算价格》、市场价及《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该工程建设单位报送施工图预算金额237.12万元,经审查,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定金额为139.98万元,审减金额97.14万元。焦于线14#杆-18#杆原建设规模为水泥线杆,若按原标准进行恢复,预算金额约为45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1、Ⅱ焦于线14#杆-18#杆原建设规模为水泥线杆,若按照原规模改造,由于没有施工图纸,原建设规模预算金额为45万元左右。
2、鉴于目前南水北调绿化带道路整体企业征迁项目的原则为原标准、原规模、原功能、三原则进行,建议南水北调城区段办公室在指挥部联席会议上确定补偿原则,完善相关程序后再进行评审。
2012年4月20日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