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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馆2012年5月份工程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馆20125月份工程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阳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占地面积1,351.80亩,总建筑面积164,900 M2,其中太极体育场48,000 M2,太极体育馆28,000 M2,太极游泳馆19,500 M2,全民健身中心11,000 M2,后勤服务中心50,000 M2,太极文化广场平台下建筑面积7,600 M2,附属用房800 M2。项目建设单位为市投资集团,焦发改社会[2010]761号批复可研估算投资93,05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77,544万元,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筹措。

体育馆项目经公开招标确定施工单位为新蒲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为179,927,142.37元。监理单位为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25月份工程形象进度为:土方回填及桩承台基础。

二、审查原则:

本次审查,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及现场勘察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付款比例按合同约定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体育馆20125月份进度款,建设单位原报完成投资630.03万元,申请工程进度款322.62万元。经审核,5月份共完成投资625.99元,本次按照合同和实际完成工程进度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19.38元(详见附表)。其中:

1、体育馆项目按合同约定应支付工程进度款302.33万元;

2、体育馆项目按合同约定应支付监理费进度款17.05万元。

201266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审查单位:(盖章)

 

 

 

 

20126

 

             金额单位: 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合同内容

施工单位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财政审查情况

建设起止时间

总造价

付款比例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本次申请工程款

备注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备注

合计

18449.89

 

 

550.31

630.03

322.62

 

625.99

319.38

869.69

 

 

 

1

体育馆工程

 

 

17992.71

50.00%

新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550.31

604.67

302.33

 

604.67

302.33

852.64

 

4.74%

 

2

体育馆工程监理费

 

 

457.18

80.00%

河南新恒丰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0.00

25.36

20.29

 

21.32

17.05

17.05

 

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