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2012年5月份工程款及监理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委党校党员干部示范教育基地二层展厅的布展设计及施工工程,工作内容:序厅形象墙设计及施工;二层主展厅及东侧副展厅内设计布展及施工;二层东西走廊顶面设计装饰、电器安装、墙面设计并施工。布展设计及施工部分合同金额为138.57万元,中标单位为河南省钰达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本工程已经施工过半。
监理项目部分合同金额为2.70万元,中标单位为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次依据监理合同内容及施工进度支付监理费进度款。
二、审查原则:
本次依据焦发改投资[2008]216号文件、工程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建设单位的工程款申请及现场实际勘察情况等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合同执行。
三、审查情况:
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2012年5月份及监理项目申请工程进度款50.66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合同内容及工程实际进度应支付工程款49.85万元(详见附表)。其中:
1、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2012年5月份申请工程进度款48.50万元,经审核应支付进度款48.50万元。
2、党员干部示范、警示教育及预防职务犯罪研究基地布展工程监理项目申请工程进度款2.16万元,经审核应支付进度款1.35万元。
送:焦作市委党校 预算编制局
附件:
焦作市政府投资建设工程施工进度及进度工程款财政审查情况一览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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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单位:(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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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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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内容 |
合同内容 |
施工单位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不含本次) |
建设单位申报情况 |
财政审查情况 | |||||||||
建设起止时间 |
总造价 |
付款比例 |
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本次申请工程款 |
备注 |
审定本次申请付款完成投资 |
审定本次应付工程款 |
审定累计应付工程款(含本次) |
累计应付占累计完成投资比例 |
累计应付占合同比例 |
备注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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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党校预防职务犯罪基地 |
二层布展设计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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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57 |
80% |
河南钰达 |
13.85 |
75.67 |
4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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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67 |
48.50 |
6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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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00% |
第二次付款 |
1 |
党校预防职务犯罪基地 |
二层布展设计施工监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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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0 |
80% |
河南永安 |
0.00 |
0.00 |
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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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 |
1.35 |
1.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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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 |
第一次付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