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科技馆展品设计方案和布展设计施工监理项目进度款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科技馆位于市丰收路与长恩路交叉口东南角,布展规模为地上三层,共4200平方米(不含4D影院),每层设置两个展区,共设置儿童科技乐园、4D影院和临时展厅、科学启迪、材料能源和生命科学、高新科技、天地万象和光学等六个展区。主要施工内容:轻钢龙骨铝格栅吊顶,石材地面、地胶地面,钢龙骨木工板胶贴板展墙,展台、展架、展具、导览标识牌等,室内及布展照明线路敷设等项目。
该项目中标单位为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合同价20.00万元。本次申请工程进度款为合同价的40%。
二、审查原则:
本次依据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之补充协议、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等原始资料进行审查,付款比例依据补充协议内容执行。
三、审查情况:
焦作市科技馆展品设计方案和布展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的主合同金额为63.00万元,目前建设单位已经支付合同价的95%(未经评审),由于工程延期,市科学技术协会在2011年与广州宏达顾问有限公司签订了《焦作市科技馆展品和布展设计、布展施工、4D影院、展品展项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服务合同(合同编号KJG-2011-001)之补充协议》,协议金额20.00万元整。本次监理项目进度款依据本补充协议进行评审。
科技馆展品设计方案和布展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本次申请工程款8.00万元,经审核,建设单位已经支付监理项目服务费6.00万元(未经评审),本次按补充协议应支付工程进度款8.00元。
2012年5月21日
送:局预算编制局、焦作市科学技术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