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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国土局“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费(一标)”进度款评审意见书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焦作市国土局“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费(一标)”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2010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是国土资源部批复的项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下达2010年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预算的通知》(财建[2010]617号)下达预算资金10,000万元。第一标段包括5个治理区的勘察设计任务:解放区春林废气粘土矿、韩王矿采煤沉陷区、解放区龙寺废弃粘土矿、焦作市中马矿采煤沉陷区、中站区武汉钢铁公司废弃粘土矿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本工程合同金额861.50万元,中标单位为河南省地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焦作市国土局关于拨付资源枯竭型城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费(一标)”进度款的请示、勘察设计合同、中标通知书及有关规定进行审查

三、审查情况:

建设单位申请支付工程款344.60万元。经审核,本次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工程款344.60元。

2012511

送:焦作市国土局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