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人民公园: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人民公园修缮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焦作市人民公园修缮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人民公园院内吸水砖地面整修,拆除部分老路面,铺筑新路面。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工程施工协议、现场签证单、竣工结算书,结合现场的实际情况进行审查,价格参考施工期造价信息及市场价。
三、审查结论:
本工程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46,773.5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41,773.20元,审减金额5,000.38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年5月29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