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水利局: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沁北引黄灌区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沁北引黄灌区干渠是我市城区水系主要的供水工程。该项目位于黄河北岸,干渠从沁南灌区干渠9+800处北侧新建引水闸引水,设计干渠1条,长12.92公里,分干渠1条,支渠及分干支渠各2条,共长52.7公里,工程永久占地总面积1332亩,总投资2.52亿元。该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包括《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图册、《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可研阶段勘察报告》及图册。
该项目资金来源为市财政。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发改价格[2006]1352号、焦政[2009]2号文、市政府领导对焦作市水利局关于焦作市沁北引黄灌溉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的请示,前期工作经费的招投标文件、合同等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80万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80万元。
四、重要事项说明
本项目签订的合同内容可研费用,本次评审费用为沁北引黄灌区勘察设计项目招投标文件的全部工作内容。
2012年5月21日
送:市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