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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人民政府焦作海关筹建处: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市口岸物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施工用电安装工程主要内容为:干式箱式变压站(XZB2-1250KVA)及箱变基础,高压计量装置,跌落熔断器,真空开关,数控,氧化锌避雷器,水泥杆及拉钱盘;高压绝缘钱JKLGYJ-70 10KV,高压电力电缆YJLV22-8.7/10-3*120及电缆头;接地极,接地引下线等

经政府采购竞争性谈判,中标单位为焦作天阳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合同金额为862000.00元。

二、审查原则:

本工程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施工合同、竣工结算书及现场勘查情况进行审查,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及施工期间《焦作市标准造价信息》。

三、审查结论:

本项目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1,080,370.00,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936,017.44,审减金额为144,352.56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52

送: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