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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福利院院民楼维修改造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批复意见书

焦作市福利院: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必要的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程序,在你单位提供的全部所需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对焦作市福利院院民楼维修改造工程结算进行审查,现将审查意见批复如下:

一、    工程概况:

焦作市福利院院民楼维修改造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对院民楼一至四层的房间及卫生间及楼梯、走廊等进行改造。主要包括拆除及修补原卫生间内墙面砖,改造原上下水管道,改造原用电线路,拆除原涂料重新刷仿瓷涂料等。

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建设单位报送工程结算书、工程施工合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现场签证并结合现场实际勘察情况材料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审查。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原报竣工结算金额为299,388.38元,经审查,该工程竣工结算金额审定为282,670.09元,审减金额16,718.29元。

四、请你单位依据本竣工结算批复,在规定时间内,编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2012426

送:焦作市福利院  财政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