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报来的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室外工程施工图审查费已经审查,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室外工程位于山阳路东侧、丰收路南侧,室外占地面积
二、审查依据:
本工程依据焦发改投资〔2012〕194号文、焦政[2009]2号文进行审查。
三、评审结论:
本工程项目原报施工图审查费为326,470.00元,经审查,施工图审查费建议控制在163,352.00元之内。
送:焦作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焦作国际太极拳文化交流中心暨全民健身中心项目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预算编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