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按照市有关规定,焦作市财政项目资金评审中心对你单位送审的“焦作市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路灯工程测量合同” 中涉及工程设计费和结算方式等内容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情况,现将审查意见告知如下:
一、工程概况:
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路灯工程,全长3.25公里,其中:山阳路—迎宾路段,长1.75公里,路灯已安装,需增设控制柜、变压器和配套线路等;迎宾路—民主路段,长1.5公里,新建路灯,增设控制柜、变压器和配套线路等。按照市发改委《关于下达2012年市财政城建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焦发改城市[2012]119号)要求,今年市财政计划投资411万元对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路灯进行完善建设。本次评审的内容为: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路灯工程测量费用。
二、审查依据:
本合同审查时依据焦政〔2009〕2号文件、焦作市城市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合同草稿与近年来的市场惯例进行。
三、审查结论:
建设单位送审龙源路(山阳路—民主路)路灯工程测量费为19,977.00元,经审查,该工程测量费审定为13,679.57元,审减金额6,297.43元。其中:
1、建设单位送审龙源路(山阳路—迎宾路段)路灯工程测量费为10,744.00元,经审查,该路段工程测量费审定为7,365.92元,审减金额3,378.08元;
2、建设单位送审龙源路(迎宾路—民主路段)路灯工程测量费为9,233.00元,经审查,该路段工程测量费审定为6,313.65元,审减金额2,919.35元。
2012年4月26日
送:焦作市财政预算编制局